竹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免决定
(第一号)
2018年12月20日,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燕艳同志提请,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,决定任命:
汪洋、柯拥军同志为竹山县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。
免去:
刘先忠、邵俊同志的竹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
中共竹山县委 williamhill备用网址 主办
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版权所有==鄂ICP备10018889号-2